我觉得游戏归根结底是一种叙述工具,所以一般能让我认可的游戏都是:这个内容不做成游戏就不行,就做不出来。
更甚一点是,这个内容不做成这个格式这个类型甚至这个设备上的游戏就不行,就出不来
所以我会对999最后那个叙诡非常高评价,因为它那个花招是真的(当时)必须在NDS机子上才有最大效果……
@illnessillusion 幽灵诡计感觉也是这种类型,pc手感不好必须3ds(还是nds
@disanqian 对的,我真的很喜欢那种真心热爱游戏这个载体才量身打造想着“怎么做好一个游戏”的人做出的作品……
@illnessillusion 这种游戏才是好游戏啊
@illnessillusion 现在写小说没人看了!
@aminecrime 网络文学风生水起呢!
@illnessillusion 和我有什么关系!网文是另一套套路,AVG目前还没有套路
@illnessillusion 按照你的标准我不喜欢玩游戏了
@aminecrime 我的标准就是“你要很喜欢游戏”,类似于喜欢木匠活,喜欢魔方或者天文学这种对于一个无限变化工具本身的喜爱,但是你喜不喜欢不用按我的标准来(即使按我的标准,这种沉迷可能也并不会被我发现和判断,所以按我的标准也应该是你自己知道喜不喜欢),而且不喜欢也不影响别的事情?
@aminecrime 不过很多人确实不是喜欢玩游戏这个大类而是比如喜欢某个游戏或者某个角色,喜欢某个游戏的某个剧情和故事,这种如果触发喜欢的契机跟游戏本身不绑定(比如不可重复或者是可以被非游戏载体替代的),即使是从词义上确实也不能算对这个载体工具本身的喜欢(但说是喜欢游戏A完全没问题!(而且其实也不太重要
所以我死咬着不放的游戏评价标准之一是可玩性(并不代表排斥AVG,也有把AVG系统玩出花来的比如远的被封锁的涉谷,近的本所七大不可思议,这种都是不能简单化为小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