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用药在于正常剂量的确时间久一点…但是正常剂量本来就是对人体伤害较小的啊…就像正常剂量补钾没问题,大剂量就挂了一个意思……高浓度的东西或者不管是什么…不给氧了几分钟也就晕了啊………就多余吵…没意义的…吵到后来就封号呗毕竟人家是国家方的人
想起一个无关的事。微博上总有人说,不存在一闻即晕的试剂,请女性不要恐慌。但我本人就遇见过,有回帮人送试剂,不小心打碎了不到2ml的瓶子,试剂有挥发性,闻着闻着,马上,我就头晕目眩,恶心想呕,眼睛睁不开,脚软,站不稳。这个过程不到一分钟。幸亏及时处理。
后来询问得知,这种试剂是几种常见化合物的混合物。
一闻即晕的试剂分明存在,我不懂kol一直“科普”的理由。
https://share.api.weibo.cn/share/316308067,4784691117560334.html 文字版: 来源于微博 @ 郝倩在欧洲
关于堕胎,说两个故事。
1992年,一位14岁的爱尔兰女孩,在被强奸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向法庭提起申请要堕胎,理由是不想怀一个强奸犯的孩子,这让她很想自杀。法官裁决,怀孕这件事对她的身体健康也没有产生什么很大的威胁,所以堕胎请求不予批准。
非但不允许这个女孩堕胎,还禁止她在9个月内离开爱尔兰,以此避免她“出国堕胎”,强迫她怀孕足月。
上诉后,法院再度裁决,认为她的自杀倾向足以证明怀孕已经对她产生了“生命威胁”,所以允许堕胎。
但在她合法堕胎之前,她已经小产了。
这一事件在当时的爱尔兰引发三个宪法修订案的尝试:第一个是要将自杀倾向不足以作为堕胎条件写入宪法。这条没有通过。
第二条,爱尔兰人可以旅行堕胎。同时,允许在他国合法堕胎的信息被共享。
这些并没有改变根本现状。
2012年,一个31岁孕期17周的准妈妈流产了,但胚胎依然有心跳。按照法律规定,医生不能做任何干预结束胚胎的生命——哪怕是为了挽救母亲生命也不行。不存在“保大人”还是“保孩子”,只能等待胎儿自然身亡。之后三日内,流产妈妈诱发感染,十分痛苦。丈夫多次央求医院救救他的妻子都以“不合法”被拒绝。
三日后,胚胎终于没了心跳,医院“合法”施救。但妻子因子宫已大面积感染,多器官衰竭,在重症监护室4日后离世。
2018年,在爱尔兰全国公投之后,66%:34%,合法堕胎法案通过。这件事当时在爱尔兰和英国引发的轰动我至今都还记得。
这也不过就是4年前的事情。
在2018年之前,在爱尔兰怀孕的人就必须“强制怀孕”,哪怕是忍受痛苦甚至死亡。1980到2018年期间,有17万人被迫离开爱尔兰“旅行堕胎”。堕胎不仅在爱尔兰,在北爱也是“违法”。不仅堕胎违法,1986年开始,进行堕胎咨询都违法。
2022年的今天,美国最高法推翻对堕胎权的宪法保护。你很难相信这是发生在现代社会中,一个天天叫嚣r 权的国家的真实事件。在爱尔兰发生的这一切都会在美国重演一次。
我们有时真的将一些基本的权利想当然了。
#美国最高法院取消宪法规定的堕胎权##美国最高法取消堕胎权意味着什么#
我爱红汤面大排面葱油面肥肠面兰州拉面酱油拉面骨汤拉面各种面和意面…碳水真好